1、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。
2、 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证。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指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;
2、非本地户口居民还需提供暂住证明;
3、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;
4、一寸白色底板近期免冠照片四张;
5、原有效驾驶证原件。
1、持上述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大厅服务台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,
2、排队叫号到受理岗审核手续,
3、录入信息,
4、制发驾驶证。
平顶山车管所
地址:新华区光明北路58号
电话:0375-3924900
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